首页 >> 知识产权保护 >> 重要声明公告 -> 正文

关于北京华江文化特许产品许可及相关信息的公告

2016-01-04 14:52

关于北京华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奥林匹克标志

特许产品知识产权许可及相关信息的公告

(2016年1月4日)

  北京华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华江公司”)系中国奥委会特许经营商。

  经国际奥委会、中国奥委会等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批准,华江公司可根据相关合同约定,在中国境内(不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)销售如下产品:

  1.使用中国奥委会会徽(商用徽记)、名称等知识产权的特许产品。目前的主要类别为:全品类(中国奥委会保留的除外);

  2.同时使用由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、2016年里约奥运会会徽、吉祥物、运动图标、名称等知识产权组成的组合标志的特许产品。目前的主要类别为:贵金属、箱包及旅行包、收藏卡、文具、服装、针织品、玉石、陶瓷、玻璃和水晶制品、纯牛奶、咖啡豆和咖啡粉、巧克力;

  3.使用2016年里约奥运会知识产权的特许产品。目前的主要类别为:徽章、徽章包及徽章套装、钥匙扣、毛绒玩具、场馆造型、火炬模型、成套餐具。

  上述产品的销售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(含清仓期)。如有调整,中国奥委会将及时公告。

  华江公司销售上述产品的具体网点信息,将另函和(或)在中国奥委会官网(www.bjhsvip.com)知识产权保护专区中发布、更新。

  如有问题,或须就本函事宜针对特定单位、机构另行出具证明,请及时与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联系。

  电话:010-67110744 电子邮件:coc-ipr@olympic.cn

  华江公司客服电话:010-67082233

  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部

相关新闻